股票简称:长安汽车 股票代码:000625.SZ 债券简称:22 长安 K1 债券代码:148147.SZ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发行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260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6 年 6 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 “发行人”或“公司”)对外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 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中的“报告期”是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1 目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4 第三节 发行人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7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9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0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3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4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5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6 第十一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 ............................................... 17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 应对措施 ..................................................................................................................... 18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9 第十四节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事项 ....................................................... 20 2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Changan Automobile Company Limited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存续的由中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如 下: 单位:亿元 债券名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22 长安 K1 债券代码 148147.SZ 起息日 2022 年 12 月 20 日 到期日 2027 年 12 月 20 日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 10.00 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 3.00 还本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如有) 不适用 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如有) 行权日(如有) 币种:人民币 不适用 不适用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 以及发行人就本报告中涉及的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债券本息偿付 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 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 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时开展督导工作,包括 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督促发行人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 露义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变更的公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重组 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间接控股股东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间接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等 10 份重大事项临 时公告,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二、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zse.cn)公告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2024 年度)》。 4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名称 公告场所 披露事项 发行人接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兵 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1 限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 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兵器装备集团”)通知,兵器装 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集团正在与其他国资央企集团 筹划重组事项。本次重组或将导致 告 发行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但不会 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经国务院批准,兵器装备集团分立 为兵器装备集团(存续公司)和中 国长安汽车(新设公司)。根据分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2 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临 深圳证券交易所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立协议,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直接 持有的长安汽车 14.23%股份、辰 致集团 100%股权全部分立至中国 长安汽车,本次分立不涉及价款支 付。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3 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 发行人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共 1,161,948 股。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4 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临时受托 过户登记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直 深圳证券交易所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3%)。 管理事务报告 5 接持有发行人 1,410,747,155 股股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中国长 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完成 安汽车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合 工商变更登记暨间接控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 计 3,474,336,130 股股份(占公司 股东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 总股本的 35.04%),成为发行人 事务报告 的间接控股股东。 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6 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 务临时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度发行人合计变更 5 名董 事,累计变动超过三分之一。 1 三、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1 2025 年度发行人合计变更 5 名董事,并就历次人员变动逐项披露公告,上述变更导致年度董事变动比例超 三分之一,受托管理人据此出具相关临时受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