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33,467,48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 26.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5,553,677.65 元,扣除含税的发 行费用人民币 24,311,497.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11,242,180.11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100003 号)。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62,328,66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7.60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20,272,098.8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 用、律师费用、申报会计师费用等)人民币 19,534,873.6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700,736,225.1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全部到位,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7)010172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南宁爱 尔迁址扩建项目”“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与 IT 云化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 金(含孳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全部划转用于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扩建项目 建设,原两个项目不再继续投入募集资金。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项目整体 总投资额 28,675.60 万元,募集资金与总投资差额由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补足,该项 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1 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 扩建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 (截至 2026 年 3 月末) 调整后完成时 间 22,523.12 11,927.96 2027 年 6 月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拟对“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由原定 2026 年 6 月延期至 2027 年 6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施工图深化设计与合规优化延长建设周期 为匹配现行建筑规范及医疗建筑专项建设标准,优化院区使用功能,并衔接项 目地块周边市政配套管线建设条件,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纸开展深化设计与局部方案 优化。相关变更事项需依次履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监理复核及内部审批流程, 致使项目关键线路工期顺延。 2、现场施工统筹及属地管控政策压缩有效工期 总承包单位需统筹各分包单位进场时序、作业面移交及现场安全管控,交叉施 工协调周期有所增加。叠加北京政策性管控要求,室外施工有效作业时间相应缩减。 3、设备材料质量全流程管控延后进场时点 项目关键医疗设备与主材实行到货核验、第三方检测、样板验收的全流程质量 管控机制。出于工程品质管控要求,部分设备及原材料需开展技术参数复核、调整 排期,供货进场节点延后,进而推迟现场设备安装施工计划。 四、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仅调整北京爱尔英智迁址扩建项目竣工时间,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及建设地址均未发生变更,项目可行性未出现重大变化。本次延期系结合 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作出的合理安排,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保持一致。 五、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 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规模 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 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在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爱尔英智眼科医院迁址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由原定 2026 年 6 月延期至 2027 年 6 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家嵩 高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