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目录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 2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 4 议案一:关于制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选举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4 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 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 下规定: 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授 权委托书等原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及其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 特殊情况,应经会议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 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 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 决权等各项权利,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拟在股东会上发言的 股东,需在会议工作组处领取登记表格,填写后交予会议工作组人员, 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书面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 席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 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 2 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采用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七、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 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本次会议的特别决议议案是:无。 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是:1、2.00。 本次会议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是:无。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二,须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表决。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九、按《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 果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十、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会议工作人员应予 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16 日 3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09:30 (三) 会议地点: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 议室 (四) 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星期四)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六)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 师。 (八)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费和交通费 自理。 二、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办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持股证明,法人股东代表请持本人身 4 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出 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 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2) 三、会议议程 (一) 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 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三) 推举监票计票小组成员 (四) 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制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审议《关于选举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 (五) 回答股东提问 (六) 股东投票表决 (七) 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 宣布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会决议 (九)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联系方式 5 (一)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 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2) 。 (二) 联系人:杨强 联系电话:0574-27686159 传真:0574-27687001 6 议案一 关于制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 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上 述制度内容请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16 日 7 附件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职工 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安 全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 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 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 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 8 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 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 案,主要承担如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绩效考 核方案; (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 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 分披露。 9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 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