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80,636,089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291,755,274 股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 2,211,119,1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1.28 元 ( 含 税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为 283,023,255.6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 算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总 股 本 × 10 股 =283,023,255.68÷2,291,755,274×10=1.234962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 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1234962 元)。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291,755,274 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80,636,089 股后的股本总额 2,211,119,18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8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2、自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80,636,089 股后的股本总额 2,211,119,18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5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74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 08*****419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3 08*****095 Z&P ENTERPRISES LLC 4 01*****163 冯海良 5 01*****052 冯橹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 与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 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 红 利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总 股 本 × 10 股 =283,023,255.68/2,291,755,274*10=1.234962 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 记日股票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1234962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 368 号海亮科研大厦 10 楼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朱琳、章诗逸 咨询电话:0571-86638381 传 真:0571-86031971 邮 箱:gfoffice@hailiang.com 八、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