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征求公司员工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意见,员工自愿参与,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制定的程序合法、 有效。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1-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 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 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 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 并同意将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6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