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用于现金管 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江 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911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50,400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民 币 181.01 元/ 股 , 每 股面 值 1 元 , 募 集资 金 总 额为 人 民 币 1,927,828,904.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2,479,817.63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05,349,086.37 元。2026 年 6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1051 号《验资报告》,对公 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5 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 募集资金 2 年产 5,100 个集成电路设备用静电吸盘产业化 项目 年产 12,300 个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金属 溅射靶材产业化项目 3 上海江丰电子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9,992.90 9,992.9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57,400.00 57,400.00 212,182.90 192,782.90 1 合计 109,790.00 99,790.00 35,000.00 25,600.00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 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 (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且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 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现金管理通 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6 年修订)》、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 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以及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 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