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长芯博创 公告编号:2026-048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在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剔除回 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 票归属等原因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0 股后的 294,804,8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61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448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 306 号 咨询联系人:熊军 汪文婷 咨询电话:0573-82585880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