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会、2026 年第一次 D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六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 第一次 D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 致: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现场参加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D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扫描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扫描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1 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 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 东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与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D 股/H 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2.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发布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的 通 知 》; 2026 年 4 月 28 日 ,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3. 2026 年 3 月 27 日 , 公 司以 海 外监 管公 告 形 式 在 德 国信 息 披露 平 台 (https://www.eqs-news.com)发布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 以海外监管公告形式在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eqs-news.com)刊登了《海 2 法律意见书 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增 加 临 时 提 案 的 公 告 》; 2026 年 6 月 3 日 , 公 司 在 德 国 联 邦 公 报 (https://www.bundesanzeiger.de)及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eqs-news.com) 刊登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D 股类别股东会的邀请函》。 4.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 公布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告》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通告》;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发布了 《经修订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告》《经修订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通 告》;2026 年 6 月 3 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 发布了《经修订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告》 《经修订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会通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采 取现场会议投票、非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 年第一次 D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以及非现场投 票方式召开。 2.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2026 年第一次 D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 14:00 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科创生态园谦园 B101 会议室召开,该现 场会议由李华刚主持。 3.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系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 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 3 法律意见书 会、2026 年第一次 D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召开的实际 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的议案与公司以海外监管公告形式在德国信息披露 平台(https://www.eqs-news.com)发布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在德国联邦公报及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eqs-news.com)刊登的《海尔 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D 股类别股东会 的邀请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公布的《2025 年 年度股东会通告》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通告》 《经修订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通告》 《经修订 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海 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D 股类别股东会、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会议材料》《海尔智 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中所公告的时 间、地点、方式及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1.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4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现场出席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或授权委 托书,以及现场出席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信息、个人身 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 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39,980,3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6%。此外,现场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9 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2,640,500,282 股;D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45,838,388 股;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53,641,715 股。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