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共涉及 5 名激励对象,共计 20.4640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25%。 2、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简称“中登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41,246,613 股减少至 1,641,041,973 股。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部分激励人员放弃参与,公司对《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 1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简称“公示期”),公司内部公示 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在 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书面或者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独立 董事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全体股 东征集了投票权。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 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 2 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规定: 1、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 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 辞退等,自离职之日起,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 性股票已解除限售/归属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前,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该等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7.2000 万股。 2、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 3 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前,有 1 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因此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该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 3.2000 万股。 3、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 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 2025 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考核,其中 2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B,当期可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为 80%。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该等人员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0.0640 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1、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完成登记,授予价格为 14.38 元/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陆续实施了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鉴此,公司对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4 为 13.32 元/股。 2、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2024 年 11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 告》,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完成登记,授予价格 为 13.85 元/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2025 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如上所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 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 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因此,依据上述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 对预留部分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