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271 证券简称: 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 2026-026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4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39.82 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 年 7 月 20 日(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影医疗”或“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联影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联影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6)。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联影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24,157,988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6,758,348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817,399,640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7,131,935.20 元(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影医疗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回购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4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39.82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17,399,640×0.18)÷824,157,988≈0.18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0-0.18)÷(1+0)=139.82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214.56 万股至 429.12 万股,约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 0.26%-0.5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