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简称:海大 JLC6,股票期权代码: 037430。 2、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以下简称“本次行权”) 行权条件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294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711,706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行权价格为 27.06 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即 2026 年 5 月 11 日至 2028 年 5 月 8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8 年 5 月 8 日。 5、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 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确认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3,294 名激励对 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711,706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9%;确认行权价格调整为 28.16 元/股。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确认行权价格调整为 27.0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调整行权价格的 公告》《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3、2026-036。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具体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 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对象的议案》。 2、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列入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5、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 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 成就,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向符合条件的 3,6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38.218 万份股票期权。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 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6、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 16,191,090 份;同意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198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771,205 份股票期权。该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7、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 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或出现不得行权的情形的 157 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的 97 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以下的 6 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内办理退休离职的 5 名激 励对象,共计对应的 708,179 份股票期权;确定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3,29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 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711,706 份;因为公司实 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2024 年度权益分派以及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9.96 元/股调整为 28.16 元/股。该议案 已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8、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为公司实 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8.16 元/股调整为 27.06 元/股,期权数量不变。该议案已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 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满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50%。 2、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具体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 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公司未发生任一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行权条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件。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 次可 行权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294 名 激励 对象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未发生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