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6-034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2.83 元/股调整为 62.53 元/股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 格由 62.83 元/股调整为 62.53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 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内,公司董事会提 名及薪酬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 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19)。 3、2026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4、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5、2026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对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7),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和结果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 据 以 上 公 式 , 公 司 2026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调 整 后 的 授 予 价 格 =P0-V=62.83-0.30=62.53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事项取得了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