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InnoCare Pharma Limited 諾誠健華醫藥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9969) 根據2023年股權激勵計劃 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7.06A條,董 事 會 宣 佈 於2026年6月30日 ,本 公 司 根 據2023年 股 權 激 勵 計 劃 向 八 名 承 授 人 授 出1,910,000份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相 當 於 本 公 司 於 本 公 告日期已發 行 股 份 總 數(不 包 括庫 存 股 份)約0.11%。 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的詳情 向承授人授 出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的 詳 情 如 下 : 授予日: 2026年6月30日 承授人及獲授受限制股份 單位的數目: 按 以 下 方 式 授 予 8 名 僱 員 參 與 者(包 括 本 公 司 一 名 高 級 管 理 人 員)1,910,000份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 (i) 授予一名高級管理人員450,000份受限制股份單 位;及 (ii) 授予董事會認為需要激勵的7名僱員:1,460,000 股限制性股票。 購買價: 每 股 香 港 股 份0.178美元(約1.39港元) 於授予日股份的收市價 : 每 股 香 港 股 份11.86港 元 。 –1– 歸屬期: (i) 授 予 承 授 人 的1,480,000份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須 自 授予 日 起 計 一 至 四 年 內 分 四 期 等 額 歸 屬 ;及 (ii) 根 據2023年 股 權 激 勵 計 劃 條 款 ,其 他430,000份 受限制股份單位乃以基於業績的歸屬條件取 代 基 於 時 間 的 歸 屬 標 準 而 授 出 ,據 此 ,該 等 受 限制股份單位將根據相關授予函件所載明的 達 成 業 績 目 標 的 具 體 水 平 予 以 歸 屬 。因 此 ,視 乎 達 成 該 等 業 績 目 標 的 時 間 ,適 用 於 該 等 受限 制股份單位的實際歸屬期可能少於或不少於12 個月。 業績目標: 上述相關數目的受限制股份單位的歸屬須待董事 會不時釐定的業績目標由本公司於公司層面及由 承 授 人 於 個 人 層 面 達 成 ,方 可 作 實 : (i) 於 公 司 層 面 ,通 過 達 到 一 定 的 營 業 收 益 及 臨 床 試 驗 數 量 等 門 檻 ,以 反 映 本 公 司 的 商 業 化 成 果 及研發進度;及 (ii) 於 個 人 層 面 ,根 據 承 授 人 所 分 配 的 工 作 任 務 性 質 及 彼 等 所 屬 的 職 能 ╱ 部 門(可 能 因 承 授 人 而 異)對 彼 等 的 個 人 工 作 表 現 進 行 準 確 及 全 面 的 評估。 –2– 回撥機制: 倘發生與承授人有關的若干事件,則不得再向該承 授人授予獎勵,而授予該承授人的獎勵應予回撥 , 該 等 獎 勵 將 於 董 事 會 釐 定 之 日 失 效(倘 該 等 獎 勵 未 歸 屬)。此 外,倘 已 授 予 承 授 人 的 獎 勵(或 其 任 何 部 分)於 承 授 人 的 獎 勵 回 撥 時 已 歸 屬 ,則 承 授 人 須 由 董 事 會 全 權 酌 情 釐 定 歸 還(i)有 關 該 等 獎 勵 的 相 關 已 歸 屬 及 已 回 撥 相 關 股 份 的 確 切 數 目 ,或(ii)與 於 授 予日 、相關獎勵歸屬日期或該等回撥日期獎勵的相 關股份價值相等的貨幣金額。 上 述 有 關 事 件 為 :(i)承 授 人 未 能 有 效 履 行 職 責 ,或 涉 及 嚴 重 的 不 當 行 為 或 瀆 職 ;(ii)承 授 人 違 反 任 何 適用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法律法規或本集團有關成 員 公 司 的《公 司 章 程》條 文 ;(iii)承 授 人 曾 參 與 收 受 或 索 取 賄 賂 、貪 污 、洩 露 商 業 及 技 術 秘 密 ,以 及 其 他 違 法 行 為 或 不 當 行 為 ;(iv)承 授 人 未 能 適 當 履 行 其職責 ,導致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蒙受嚴重損失 ; (v)根 據 本 公 司 內 部 指 引 ,承 授 人 違 反 了 本 公 司 高 壓 線 ; 或(vi)承 授 人 未 能 遵 守 競 業 禁 止 契 約 。 此 外 ,倘 承 授 人 因 退 休、辭 任 或 僱 傭 或 服 務 協 議 屆 滿 而 不 再 為2023年 股 權 激 勵 計 劃 項 下 的 合 資 格 參 與 者 ,則有關該承授人的任何未歸屬獎勵將自該承授 人的僱傭或服務終止之日起自動失效。 –3– 方便購買受限制股份單位 的安排: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安排向任何承授人 提 供 財 務 資 助 ,以 方 便 購 買2023年 股 權 激 勵 計 劃 項 下的受限制股份單位。 就 董 事 經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 所 深 知 、盡 悉 及 確 信 ,概 無 承 授 人 為(i)本 公 司 董 事、主 要 行 政 人 員 或 主 要 股 東 或 其 任 何 聯 繫 人(定 義 見 上 市 規 則);(ii)已 獲 授 及將獲授的購股權及獎勵超出上市規則第17.03D條所規定1%個人上限的參與者; 或(iii)於 任 何12個 月 期 間 內 已 獲 授 及 將 獲 授 的 購 股 權 及 獎 勵 超 出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總數0.1%的 相 關 實 體 參 與 者 或 服 務 提 供 商 。概 無 授 予 須 股 東 批 准 。 授 出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的 理 由 與裨益 2023年 股 權 激 勵 計 劃 的 具 體 目 標 為 :(i)認 可 若 干 選 定 參 與 者 所 作 出 的 貢 獻 ,使 彼 等 有 機 會 取 得 本 公 司 的 專 有 權 益 ;(ii)為 了 本 集 團 的 持 續 經 營 及 發 展 ,鼓 勵 及 挽 留 該 等 人 士 ;(iii)向 彼 等 提 供 額 外 激 勵 以 實 現 業 績 目 標 ;(iv)吸 引 合 適 人 員 以 實 現 本 集 團 的 進 一 步 發 展 ; 及(v)就 選 定 參 與 者 與 本 公 司 的 利 益 ,激 勵 選 定 參 與 者 最 大 限 度 地 提 高 本 公 司 的 價 值,以 期 實 現 提 高 本 集 團 價 值 的 目 標 及 透 過 讓 選 定 參 與 者 擁 有 股 份 而 令 選 定 參 與 者 利 益 與 股 東 利 益 直 接 掛 鈎。授 出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旨 在 通 過 股 份 擁 有 權、股 息 及 就 股 份 作 出 的 其 他 分 派 及 ╱ 或 股 份增值 ,使承授人的利益與本集團利益一致,並鼓勵及挽留承授人為本集團的 長期發展及利 潤 作 出 貢 獻 。 可供日後授出的股份數目 於本公告日期 ,受託人就2023年股權激勵計劃持有的股份數目為26,279,862股 。 於授予受限制股份單位後 ,合共24,369,862股股份將可供日後根據2023年股權激 勵 計 劃 授 出 之 用,其 中1,764,321股 股 份 可 根 據2023年 股 權 激 勵 計 劃 進 一 步 授 予 服務提供商 。 –4– 釋義 在本公告內 ,除 文 義 另 有 所 指 外 ,下 列 詞 彙 具 有 以 下 涵 義 : 「2023年股權 激 勵 計 劃」 指 本 公 司 於2023年8月31日 採 納 的 股 權 激 勵 計 劃 , 詳 情載 於 本 公 司 日 期 為2023年8月16日 的 通 函 「董 事 會」 指 董事會 「本 公 司」 指 諾 誠健 華 醫 藥 有 限 公 司 ,根 據 開 曼 群 島 法 例 組織 及 存 續 的 有 限 公 司 ,其 股 份 在 聯 交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 :9969)及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科 創 板 上 市(股 份 代號 :688428) 「董 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授予 日」 指 2026年6月30日 「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 指 於2026年6月30日 向 八 名 承 授 人 授 出 合 共1,910,000 份受限制股份單位 「承 授 人」 指 授出受限制股份單位的承授人 「本集 團」 指 本 公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貨幣港元 「香 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 港股份」 指 於聯交所上市的普通股 「上 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人民幣股份」 指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並以人民幣買賣 的 普通 股 「受限制股份 單 位」 指 受限制股份單位 –5– 「服務提供商」 指 具 有 上 市 規 則 第17.03A條 所 載 的 相 同 涵 義 「股 份」 指 本 公 司 股 本 中 每 股 面 值0.00002港 元 的 普 通 股 ,包 括 香港 股 份 及 人 民 幣 股 份 「股 東」 指 本公司股東 「聯 交 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屬公司」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