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00270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制度 (2026 年 7 月 3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会计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从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 本公司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四条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财务报表项目以历史成本计量为 主,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 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六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 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 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 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 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章 第七条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本公司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 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 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 1页 /共 30页 天赐材料(002709) 第八条 本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 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 或者预测。 第九条 本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 解和使用。 第十条 本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本公司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 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 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条 本公司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 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二条 本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三条 本公司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 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四条 本公司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章 第十五条 资 产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在某一特定日 期所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第十六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 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七条 金融资产的确认、分类和计量 1、金融资产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第 2页 /共 30页 天赐材料(002709)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 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 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 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 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 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 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 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 3页 /共 30页 天赐材料(002709)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 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 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 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 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 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 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 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 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 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 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 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 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 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 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 第 4页 /共 30页 天赐材料(002709) 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 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 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 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根据收入确认相关会计政策确定的交 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3、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 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 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 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 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 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 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 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 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4、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 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