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组织券商”) 受委托担任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宁波芯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良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芯芯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出让方”)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 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富创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组织券商。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受让方是否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 年 3 月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 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的 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况 (一)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55,117,083 18.00% 2 宁波芯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80,000 2.90% 3 宁波良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80,000 0.48% 4 宁波芯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80,000 0.48%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 3,258,608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 况如下: 1 转让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占所持股份 比例 转让股份来源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 首发前股份 1,632,653 0.53% 2.96% 公司 宁波芯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首发前股份 1,219,495 0.40% 13.73% (有限合伙) 宁波良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首发前股份 203,231 0.07% 13.73% (有限合伙) 宁波芯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首发前股份 203,229 0.07% 13.73% (有限合伙) 注:上述表格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占所持股份比例”是指拟转让股份数量占截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出让方所持富创精密股份数量的比例。 (三)转让方式 出让方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富创精密首发前股东,根据 《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 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组织券商向投资者发送《沈 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 邀请书》”)之日(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富创精密股 票交易均价的 70%,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 规定。 (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 量优先及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 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3,258,608 股),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 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 2 按照《认购报价表》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项目邮箱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 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等于或者超过 3,258,608 股,当全部有 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3,258,608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 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 序配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 让价格相同的有效认购量则按申购数量由大到小、申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 行排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 3,258,608 股。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3,258,608 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 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 售。 2、对询价转让结果进行调整的方法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3,258,608 股,组织券商根据有效认 购报价高低,依次询问询价对象是否依照已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参与 追加认购,相应追加转让数量;若上述询问后认购仍不足的,组织券商将向其 他特定机构投资者询问是否依照已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参与追加认购, 相应追加转让数量。如启动追加认购流程,组织券商将以电子邮件方式按照上 述规则询问询价对象及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对象或特定机构投资者如确认参 与追加认购,须回复电子邮件,确认接受转让价格和追加认购数量。 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后仍未获得足额认购,组织券商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 确定受让方与最终转让数量,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 组织券商将根据以上认购确认程序与规则形成最终配售结果,以上程序和 规则如有未尽事宜,由组织券商协商解决。 二、本次询价转让的过程 (一)邀请文件的发送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向共计 228 家机构投资者发送,具体包 括:基金管理公司 47 家、证券公司 25 家、保险公司 20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28 家、私募基金管理人 107 家、信托公司 1 家。 上述《认购邀请书》中包含了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询 3 价转让价格下限及分配股份的程序和规则等内容。认购报价材料中包含:(1) 投资者确认的认购价格、认购股数;(2)投资者承诺其申购资格、本次申购 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有关 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合同约定或单方承诺的要求;确认并承诺 其属于《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并承诺其自身及最终 认购方不包括:①出让方、组织券商,或者与出让方、组织券商存在直接、间 接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机构;②前项所列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③与第一项所列 人员或者所列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 密切的亲属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④根据《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与出让方构成一致行动人,或者参与询价转让可能导致不 当行为或者利益输送的其他机构。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 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认购的情形,但是依法公开募集的证券 投资基金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除外;(3)投资者承诺各出让方均未向其作出 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 自身及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4)投资者承诺若其获配 本次询价转让股票,将全额认购相关股份。 (二)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6 年 7 月 1 日上午 7:15 至 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32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 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转让价格、获配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 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具体规则与“一、(五)本次 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一致,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260.31 元/股,转让 股份数量 3,258,608 股,交易金额 848,248,248.48 元。 本次受让方最终确定为 8 家投资机构。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序号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数 (股) 4 获配金额 (元) 受让股份 在总股本 锁定期 占比 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8,000 527,908,680.00 0.662% 6 个月 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6,000 194,191,260.00 0.244% 6 个月 3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1,000 67,940,910.00 0.085% 6 个月 106,000 27,592,860.00 0.035% 6 个月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50,000 13,015,500.00 0.016% 6 个月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000 9,891,780.00 0.012% 6 个月 7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5,206,200.00 0.007% 6 个月 8 晋江润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608 2,501,058.48 0.003% 6 个月 合计 3,258,608 848,248,248.48 1.064% - (四)缴款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组织券商向本次获配的 8 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 书》。各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