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39、02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 H 代 公告编号:【CIMC】2026-05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使用一般性授权回购部分 H 股股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乃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自愿作出。 2026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给 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2026 年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 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6-052)及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2026 年 7 月 16 日,本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 10 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一般性授权回购部分 H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 2026 年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下,使用不超过港币172,672,971.77 元(含)用于回购 H 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如下: 背景:根据本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之授权,本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了 H 股回购方案(第 一批)、H 股回购方案(第二批)(第一批与第二批 H 股回购方案以下合称为“2025 年 H 股回购”)。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2025 年 H 股回购均已实施完成,考虑扣除 相关交易费用后,剩余回购资金为港币 172,672,971.77 元(以下简称“剩余回购资金”)。 为了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顺应监管鼓励回购的政策方向,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2026年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实施H股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回购的用途及后续处理: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 H 股股份将作为库存股持有,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2026 年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规定进行处置,即,在完成回购并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或注销。后续也可根据本公司实际需求,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用途,并将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拟回购金额及资金来源:不超过港币172,672,971.77元(含)(即不超过剩余回购资金),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金。 (3)每日回购价格上限:按《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H股回购的每日回购价格不高于该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H股平均收市价的5%或5%以上,具体将视市场情况而确定。 (4)回购数量:本次回购的H股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于2026年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获通过之日(即2026年6月16日)的已发行的H股总股本(不包括已回购的H股库存股)的10%。 (5)本次回购的回购期限: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开始,至以下较早者发生为止: 1)本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除非该会议通过决议予以延续); 2)本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案决定撤销或修订有关本次2026年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 3)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i)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港币172,672,971.77元的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ii)如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H股回购将取决于市场情况及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由经授权的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酌情决定。本公司不保证任何H股回购的时间、数量或价格。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