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长芯博创 公告编号:2026-053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21日(星期二)。 一、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77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7.35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1,7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2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7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3〕345 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发行对象为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64,020,618股增加至 286,020,618 股。 2.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施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 2023 年 7 月 19 日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股票期权行权 6,134,985 股,股本增加 6,134,985 股。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新增 股份)》,本次向 8 名激励对象归属的 539,200 股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 正式上市流通。 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的公告》,本次向 12 名激励对象归属的 242,500 股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正式上市流通。 2026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向 84 名激励对象归属的 1,867,500 股股票,已于 2026 年 6月 1 日正式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94,804,803 股,其中限售的股份22,596,248 股,占总股本的 7.66%。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22,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46%。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为促进上市公司实施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飞光纤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关系及薪酬管理体系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独立。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薪酬;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继续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上述承诺自承诺函出具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飞光纤承诺: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能在光器件业务方面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综合采取法律法规允许且合理可 行且有利于上市公司利益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资产重组、委托管理、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以避免和解决前述业务重合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将积极避免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业务,不以全资或控股方式参与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济活动; 3.本公司承诺不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上述承诺自承诺函出具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飞光纤承诺: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如果有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发生,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 上述承诺自承诺函出具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时承诺 “长飞光纤(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出资总额人民币 381,700,000.00 元现金认购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认购股份数量为 22,000,000 股。特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则依其规定执行。 2.限售期结束后,若本公司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或要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博创科技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将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4.本公司参与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长飞光纤(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博创科技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特承诺如下: 1.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博创科技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2.限售期结束后,若本公司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或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博创科技股票,均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要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或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博创科技股票因博创科技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将分别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长飞光纤严格履行作出的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 年 7 月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