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6-059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221,971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3,300,50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221,971 股)后的 451,078,53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实际派 发现金分红总额=451,078,532 股×0.15 元/10 股=6,766,177.98 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预计转增 180,431,412 股,不送红 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6,766,177.98 元÷453,300,503 股×10 股=0.149264(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转增股数=实际转增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180,431,412 股÷453,300,503 股×10 股=3.980392(保留六位小数,不 四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24 日)收 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24 日)收盘价-0.0149264)÷(1+0.3980392)。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 453,300,50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221,971股后的451,078,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6,766,177.98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预计转增 180,431,412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33,731,915 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自本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不变,每股现金分红和每股转增股份比例相应调整。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为 453,300,503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2,221,971 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 451,078,532股。本次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766,177.98 元(含税)、共转增 180,431,41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33,731,915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221,971.00股后的451,078,5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3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453,300,50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加至 633,731,915 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 2,221,971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27 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6 年 7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将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812 金闯 2 01*****122 施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更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6,473,665 27.90% 50,589,466 177,063,131 27.94% 其中:高管锁定股 126,473,665 27.90% 50,589,466 177,063,131 27.9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26,826,838 72.10% 129,841,946 456,668,784 72.06% 其中:回购库存股 2,221,971 0.49% - 2,221,971 0.35% 三、总股本 453,300,503 100.00% 180,431,412 633,731,915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633,731,915 股摊薄计算的 2025 年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 0.09523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6,766,177.98 元÷ 453,300,503 股×10 股=0.149264(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每 10 股转增股数=实际转增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股=180,431,412 股÷453,300,503 股×10 股=3.980392(保留六位小数,不 四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24 日)收 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