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229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 229 名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56.145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