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67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 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票;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 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使用完毕的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3、存在因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以及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进而无法实施本次回购的风险; 4、存在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召开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7 月 21 日~2026 年 10 月 20 日 方案日期 2026/7/20 预计回购金额 15,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50万股~2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10%~0.13%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381966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创造更大价值,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 占目前公司总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万股) 本的比例(%) (万元) 用于股权激励或 150—200 0.10-0.13 15,000—20,000 员工持股计划 注:上表中拟回购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系基于拟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及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A股 1,421,938,903 93.78 1,421,938,903 93.78 1,421,938,903 93.78 有限售条件 623,342,852 41.11 623,342,852 41.11 623,342,852 41.11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798,596,051 52.67 798,596,051 52.67 798,596,051 52.67 流通股份 其中:回购 专用证券账 215,947 0.01 1,715,947 0.11 2,215,947 0.15 户 H股 94,262,560 6.22 94,262,560 6.22 94,262,560 6.22 股份总数 1,516,201,463 100.00 1,516,201,463 100.00 1,516,201,463 100.00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股份总数”中均包括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