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绑定核心团队利益、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84.5 元/股(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及 2026 年 5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截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079,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7%,最高成交价为 78.6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8.85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40,407,826.24 元。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