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6-026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影石创新”)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前海影石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影石”)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提 供 5,965.12 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6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47.2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3,80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4,776.6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 518Z0066 号)审验确认。 二、募投项目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的公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 19,543.30 19,543.30 目 2 影石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834.23 26,834.23 合计 46,377.53 46,377.53 注:本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 128,399.08 万元。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及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新增影石创新作为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及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24)。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地方行政机关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的原名称“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影石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400.00 万元向“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前海影石进行增资,同时,公司向前海影石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不超过 17,434.23 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 资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均未发生改变,仍为 26,834.23 万元。由于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影石创新作为实施主体,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前海影石归还影石创新此前向其提供的 17,434.23 万元借款,同时前海影石向影石创新提供借款 5,965.12 万元,借款利率为 2.15%/年,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 5 年,专项用于实施“影石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前海影石将分批次拨付前述借款。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9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 1100 号金利通金融中心大厦 2 栋 1101,1102,1103 4、法定代表人:刘靖康 5、注册资本:40,1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网络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总资产 1,113,544.74 1,089,942.89 净资产 580,169.67 580,087.59 营业收入 974,138.37 248,122.90 净利润 92,889.90 8,462.02 注: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提供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 资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前海影石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