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3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 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 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 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 1 名职工代表 董事),独立董事 3 名。本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组成如下: 董事长:毛磊 副董事长:曹志欣 非独立董事:毛磊、曹志欣、江建军、张育德、孙骅锟、徐祖伟(职工代表 董事) 独立董事:陈世挺、彭新敏、马思甜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审 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毛磊(召集人)、曹志欣、马思甜 (2)审计委员会:陈世挺(召集人)、张育德、彭新敏 (3)提名委员会:马思甜(召集人)、彭新敏、孙骅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彭新敏(召集人)、江建军、陈世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世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总经理:毛磊 副总经理:毛昊阳、崔志英、沈文光、林广靠 财务负责人:毛凤莉 董事会秘书:奚静鹏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奚静鹏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2、董事会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周明明女士为公司内 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3、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岑唯女士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岑唯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 169 号 联系电话:0574-87915353 联系邮箱:zqb@yxopt.com 传真:0574-87908111 邮政编码:315048 五、公司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1、曹其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也不再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鉴于曹其东先生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的杰出贡献,以及在公司战略规划、治理 体系建设及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深远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曹其东先生为公 司名誉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其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永新光电实业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108,625 股;曹其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 32,217,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10%。曹其东先生离任后,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2、非独立董事李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电子信息集团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3,400 股,通过宁波市电子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900 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9,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0.31%。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李凌先生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3、独立董事陈建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 历 一、非独立董事个人简历 毛磊,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南京江南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产品主办设计员、办公室副主任、总工程师。1997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副董 事长、联席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技术总监,并担任宁波伏尔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市轨 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270,000股股份;共青城波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波通”)为其配偶及儿子(公司 副总经理毛昊阳)100%持股的公司,持有公司12,122,500股;宁波新颢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新颢”)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企 业,持有公司3,441,500股,毛磊为普通合伙人及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通过宁 波新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89,678股。毛磊、共青城波通、宁波新颢存在一致 行动人关系,三者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8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1%。 除此之外,毛磊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 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志欣,男,1986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曾任永新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任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电”) 董事、董事总经理,群兴有限公司董事,溢倡(上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溢 倡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尼康江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董事等。2013年6月至 2021年9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9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志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永新光电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16,108,625股;曹志欣先生及其父亲曹其东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32,21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29.10%。 除此之外,曹志欣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 责,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建军,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 师。曾任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宁波港北仑股份有限公司矿石分公 司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太仓武港 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宁 兴甬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2022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5%以上股东宁兴(宁 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除此之外,江建军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