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3 证券简称:重庆银行 可转债代码:113056 公告编号:2026-032 可转债简称:重银转债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已裁定提审本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债权投资本金 500,000,000 元以及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 和逾期利息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行”)已将本次诉讼所涉债权投资纳入不良,并已对该笔债权计 提相应减值准备,预计相关诉讼事项不会对本行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造成重大影响。本次提审系程序性进展,本行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认为重庆爱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陈述行 为,本行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情况详见本行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2024 年 7 月 5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重 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和重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渝民终 287 号民事裁定,本行依法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已于 2025 年 5 月立案 审查。 1 近日,本行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最高法民申 1925 号)。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行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裁定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 二、本次诉讼对本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行按照监管部门及本行内部关于资产风险分类的要求,已将上述诉讼所涉 债权投资纳入不良,并已对该笔债权计提相应减值准备,预计上述诉讼事项不会 对本行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本行将高度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保全本行权益,并将继续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行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1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