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 据股东会决议,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实施完成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首钢股份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2025 年激励计划》”)及前述 2025 年利润分配情况,公司拟调整 《2025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 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 1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1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转 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 资委”)《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京国 资〔2025〕76 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三)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 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余兴喜作为征集人就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公司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 (五)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 年 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完成《2025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 年度分红派息 实施方案为:以股本总数 7,754,967,3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上述分红派息方案已于 2026 年 7 月 10 3 日实施完毕。根据《2025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一)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2025 年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息按 P=P0-V(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的每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22-0.04=4.18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公司 按本计划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 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按 P=P0-V(P0 为调 整前的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53-0.04=2.49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5 年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4 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5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次《2025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系按照《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进行,且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5 年激励计划》 的安排。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