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乐鑫信息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 “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乐鑫科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发部数字系统开发总监符运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职,现已办理离职手续并正式辞任。解除劳动合同后符运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符运生,男,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 天津大学通信工程专业,硕士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2010 年 5 月至 2018 年 11 月历任乐鑫有限研发部数字组工程师、设计经理、总监;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乐鑫科技监事;2018 年 11 月至 2026 年 7 月任乐 鑫科技研发部数字系统开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符运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0 股,通过上海乐鲀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960 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84,556 股自离职之日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1 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符运生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目前已完成与研发 团队的工作交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符运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发表的 文章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 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纠纷或 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持续 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此外,符运生先已确认完成相关研发工作的交接,并认为公司已形成成熟的 研发组织和技术传承机制,相关技术能力来源于研发团队长期积累和协同创新, 现有研发团队能够持续推进现有项目及后续研发工作。 保密情况 公司与符运生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 《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对知识产权、 保密、竞业限制、禁止招揽与禁止干扰等离职后义务进行了清晰明确的约定。符 运生先生对其知悉、了解、接触的公司(含控股公司)商业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 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公司战略、经营管理、技术开发、市场营销等信息)负有 严格的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符运生先生离职后前往竞争对手处工作或存 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长期坚持底层技术积累,打造了软硬件一体化的研发体系;通过建立人 才引进和培养制度、管理和激励机制,培养了一支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技能全面、 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形成了良好的人才梯队基础,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 的单一依赖。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 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553 人、629 人及 652 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 71.82%、 70.04%及 68.49%,研发人员数量稳定增长。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日期 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前 Teo Swee Ann、姜江建、符运生、王强、Ivan Grokhotkov、Amey Dattatray Inamdar、Kedar Suresh Sovani、巫建刚、王栋 本次变动后 Teo Swee Ann、姜江建、王强、Ivan Grokhotkov、Amey Dattatray Inamdar、Kedar Suresh Sovani、巫建刚、王栋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 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符运生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与技术研发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符运生先生已完成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的研发团队结构完整, 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 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对 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完善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建设,优化研发人 员考核和奖励机制,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保持稳定、研发团队结构完整, 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 发。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此次核心技术人员的变 动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屠晶晶 _________________ 李 阳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