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6-06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城矿业”)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持有本公司股份 466,139,24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9.33%)的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1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建新集团自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国城矿业股份 2,304,000 股,占国城矿业总股本的 0.19%。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合计持股比例从 66.18%下降至 65.99%,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倍数。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建新集 团自 202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建新集团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国城矿业股份 11,701,739 股,占国城矿业总股本的 0.99%。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合计持股比例从 65.99%下降至 65.00%,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的整倍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近日收到建新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建新集团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2026 年 7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132,8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建新集团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限内将不再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股) (%) 集中竞价交易 39.81 8,581,439 0.72 建新集团 大宗交易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36.73 6,551,400 0.55 2026 年 7 月 9 日 合 计 38.48 15,132,839 1.28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告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司法裁定、股改取得的股份,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31.20 元/股至 48.876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026 年 7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根据相 关协议之条款和条件向杭州吉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吉城”)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9,253,3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其中,建新集团向杭州吉城转让 20,000,000 股、国城集团向杭州吉城转让 39,253,386 股。上述权益变动的登记过户手续已于近日办理完成。 本次减持计划开始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结束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66,139,241 39.33 431,006,402 36.37 建新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6,139,241 39.33 431,006,402 36.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建新集团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新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其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上限。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建新集团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