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七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有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业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特别提示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亮股份”或“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主要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300人(不含受让预留份额的参与对象),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股份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海亮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636,089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3.52%,其中70,636,089股用于本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10,000,000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转让。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可以为已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亦可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员工。预留份额预留份额在被授予前,不具备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持有人会议中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将根据要 7、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9.00元/股(含预留部分)。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20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对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9、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第三方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受托管理、咨询等服务。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3、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释义......7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8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及分配情况......10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12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16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0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21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27 第九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32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33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34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35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海亮股份、本公司、公司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 稿)》 持有人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持有人会议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标的股票 海亮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