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6-057 金 安 国 纪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签订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项目名称:珠海国纪增资扩产项目 2、投资金额:意向投资总额约 20 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3、特别风险提示:项目具体方案仍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最终审批,投资规模及内容等仅是协议双方结合目前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想存在差距,项目方案存在变更的可能性;项目建设用地最终能否成功交易以及能否顺利开展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尚需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能评、报规划、施工招标和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未来协议履行以及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公司在珠海市金湾区增资扩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相关事项达成合作意向,签订《金安国纪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意向投资金额约 20 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入为准),以满足覆铜板及半固化片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府签订《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投资建设的后续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目具体投资方案尚未经董事会审议,项目具体投资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该项目具体投资方案需经股东会审批,公司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甲方: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 (二)乙方: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江工业区宝胜路 33 号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一)项目名称:珠海国纪增资扩产项目。 (二)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意向投资约 20 亿元人民币,建成年产 2,000 万 张覆铜板及 4,000 万米出售半固化片。 (三)项目资金来源:拟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实施。 (四)项目意向用地情况:项目意向用地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辖区内,使用年限为 50 年,总面积约 35,000 平方米(以实际取得土地面积为准)。 (五)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 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期为 准)。 (六)获取土地使用权方式:甲方按照土地出让的相关政策规定,公开挂牌出让该地块的使用权。乙方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买项目用地。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一)甲方主要权利及义务 1、项目用地属于甲方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甲方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按规公开挂牌转让,乙方按规参与竞购。 2、甲方负责完成项目用地的“七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网、通讯、通热力、通天然气、平整土地至周边道路标高),达到净地出让标准。 (二)乙方主要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时参与投资项目所在国有建设用地的竞投,完成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手续并及时付清全部地价款及税费。 2、乙方负责项目用地内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设施建设等,确保项目在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本项目投资的实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及珠海市金湾区产业发展定位和规划。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覆铜板产能、扩大公司覆铜板规模,提高公司的产品等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一)项目具体投资方案仍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正式审批,项目方案存在变更的可能性; (二)项目建设用地需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公司最终能否成功竞得土地使用权以及后续开发能否顺利开展存在不确定性; (三)项目实施尚需取得政府立项核准及备案、环评、能评、规划审批、施工招标和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四)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未来协议履行以及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五)本协议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等仅是协议双方在目前条件下结合市场环境进行的合理预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六)公司将根据本协议事项及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资扩产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