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5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会 议通知及文 件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 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公 司董事、董 事 会秘书倪尔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 、赵 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