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1 、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 、海控 B 股 公告编号:2026-050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金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预计额度内 是否有反 次担保金额) 担保 海航航空技术 2,500 万元 23,666.67 万元 是 是 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443,867.87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84.31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技术”)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简称“主合同”),向广发银行申请 17,5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用于采购航材等日常经营周转,其中敞口授信额度 2,500 万元人民币,低风险授信额度 1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航技术在主合同下的2,500 万元人民币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海航技术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满足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 2026 年互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2026 年的新增互保额度为 95.00 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80.00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00 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 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授权期限内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可按其资产负债率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 2026 年互保额度 的公告》(编号:临 2025-114)。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6 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海航控股持股 68.0695%,海南空港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31.9305%。 法定代表人 谢世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100698900982D 成立时间 2009-12-10 注册地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一站式 飞机维修基地(一期)6 号楼 308 室 注册资本 494,471.837144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为国内外用户维护、维修和翻新航空器、发动机(包括 辅助动力装置)和其他附件;为国内外航空公司提供机 务勤务保证,派遣人员提供维修和技术服务;机队技术 管理及其他工程服务;校验服务;发动机、附件和其他 部件的分包管理;人员培训;技术咨询;维修开发;地 经营范围 面设备及设施的设计、制造、修理、管理及物流服务; 航空器材的设计、制造、仓储、物流、销售以及航空器 材保障和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5,184.81 814,346.1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610,718.76 563,621.37 资产净额 234,466.05 250,724.81 营业收入 133,561.06 530,614.69 净利润 -16,258.76 7,538.8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签署主体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保证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事项 为了确保海航技术(债务人)与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 (三)保证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四)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五)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被担保人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 履约能力,且其已为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