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4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7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53)。 3、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90 元(含税);同时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4.8 股。2026 年 6 月 5 日公 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规定,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 (72.14-1.19)/(1+0.48)≈47.94 元/股。 3、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24,200×(1+0.48)≈1,071,816 股。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163,800×(1+0.48)≈242,424 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2.14 元/股调整为 47.94 元/股,同意将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 72.42 万股调整为 107.1816 万股,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由 16.38 万股调整为 24.2424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授予及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以及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