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上会稿)(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 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其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