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 (1)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北路 67 号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吴少英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26 人(代表股东1,92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9,189,3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09,173,953 股的 14.099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 人共 3 人(代表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7,920,9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1,909,173,953 股的 9.31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23 人,代表股份 91,268,3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09,173,953 股的 4.7805%。 3、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吴少英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经与会股东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3,721,6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6.8243%;反对16,705,2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58%;弃权 18,762,4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5,937,4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1.1973%;反对 16,705,2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760%;弃权 18,762,4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267%。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5,583,2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83.8010%;反对24,438,4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85%;弃权 19,167,6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7,799,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2.2937%;反对 24,438,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364%;弃权 19,167,6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7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