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维峰电子(301328.SZ)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9日、6月30日、7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