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6年4月21日,为担保安徽国晟新能源在合同项下债务,原告与被告二国晟能源签订《证券质押合同》,约定国晟能源以其持有的国晟科技1000万股股票提供质押。同日,被告三吴君出具《担保函》提供连带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