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 年 7 月 目 录 目 录...... 1 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3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5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5 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31 日 14: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2058 号一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致辞 五、宣布会议参加人数、代表股数。介绍会议出席人员,介绍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 六、主持人提议监票人、计票人与记录人 七、股东逐条审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3)人 2.01 选举罗世兵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金丽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汪璐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3.01 选举董万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王蔚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陈思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九、议案表决 十、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十一、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二、签署、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三、会议闭幕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予配合。 二、股东(或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或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进行会议表决时,股东(或代理人)不进行发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代理人)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并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载明了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时间和表决程序。股东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认真填写表决票,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视为“弃权”。 本次股东会议案二、议案三为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六、在现场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或代理人)不发放表决票。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七、股东会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逐项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将与网络表决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与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工作。 九、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会未接到临时提案,会议将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续聘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22,378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0,51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5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1 家 上年度(2025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3)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2025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9,786 万元 上年度(2025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葛朋 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 4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金海 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 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震 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 6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