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9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浙江嘉华特种尼龙 30,000.00 万元 0.00 万元 是 否 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529,89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98.64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嘉 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 请贷款 30,000 万元,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了相关的《保证合 同》,为上述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上述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 670,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比例为 58.39%;公司全资子公司尼斯达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为 41.61% 法定代表人 吴汉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790995216T 成立时间 2006-08-07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 注册资本 15225.192494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一般项目:差别化化学纤维、切片的生产销售,锦纶纺 丝的加弹、牵伸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 经营范围 纺织制成品销售;纸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 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6,495.15 340,483.9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30,318.10 135,734.33 资产净额 206,177.04 204,749.62 营业收入 54,725.64 235,298.71 净利润 1,407.77 7,026.64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嘉华尼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务人: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 (二)担保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四)贷款本金:30,000万元 (五)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范围:①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②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七)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华尼龙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嘉华尼龙偿还债务的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 670,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529,89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98.6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487,6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90.77%,公司对参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29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92%, 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 0.37%,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30,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 5.58%;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