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集团”)近日与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以下简称“北京农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优力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优力”)与北京农商银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权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三年。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龙”)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肇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广东天龙为天龙集团向中信银行肇庆分行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 2,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75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 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北京优力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100 万元。 广东天龙已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为天龙集团向中信银行肇庆分行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为北京优力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尚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北京优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 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北京优力 1、名称:北京优力互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 3 号院甲 1 号楼 4 层 4-1-111 3、法定代表人:冯羽健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摄影扩印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汽车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文艺创作;软件外包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影摄制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食品销售;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23 日 8、股东情况:天龙集团持股 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23,019.69 10,831.67 12,188.01 27,673.41 14,581.65 13,091.76 北京优力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476.42 -894.46 -903.75 48,079.99 2,140.78 1,623.39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天龙集团 1、名称: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内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75,852.715 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01 年 1 月 2 日 8、股东情况:冯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25.06%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天龙集团 171,074.37 48,858.67 122,215.70 170,345.61 48,220.00 122,125.61 (母公司)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421.39 -448.13 -447.34 25,863.23 12,128.79 12,132.56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天龙集团与北京农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2026 年 7 月 22 日至 2029 年 7 月 22 日因北京农商银 行向北京优力授信而发生的一系列债权。 2、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北京优力和天龙集团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和北京农商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催收费、执行费、司法专邮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三年,起算时间如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天龙集团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天龙集团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二)广东天龙与中信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主合同:天龙集团与中信银行肇庆分行在 2026 年 7 月 22 日至 2027 年 7 月 22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2、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债权本金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