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1 证券简称:博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届满。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 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博硕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及 2025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 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本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规定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14.60元/股调整为14.00元/股。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四)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9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18日非交易过户至“深 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 1.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设立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 行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 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5 年 7 月 22 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 为 40%、30%、30%。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届 满,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 760,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额的 0.45%。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届时在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若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