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7 月 23 日,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亘聪科技”)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 3,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三年,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精细”)提供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2026年7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亘聪科技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与江苏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三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为亘聪科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亘聪科技与江苏金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亘聪科技拟以部分设备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烟台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拟为亘聪科技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7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亘聪科技与江苏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三年。 同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亘聪科技分别与江苏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精细为亘聪科技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85460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8-9、11-19、25-33层 法定代表人:周柏青 注册资本:579,320.5763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系说明:江苏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 法定代表人:吴子彧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系说明: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经营和财务情况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9,596,596.44 188,725,012.05 负债总额 213,434,517.05 155,816,714.92 资产负债率 82.22% 82.56% 净资产 46,162,079.39 32,908,297.13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654,494.08 153,427,026.24 营业利润 17,125,574.89 13,848,521.63 净利润 13,253,782.26 12,866,417.93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五、本次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承租人: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3、租赁本金:3,200.00万元 4、起租日:2026年7月24日 5、租赁期限:起租日至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亘聪科技与江苏金租的担保合同 (1)债权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①主合同项下租金、名义货价等全部应付款项。②主合同项下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③债权人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与其他费用等)。 保证人对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其他法律关系而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仍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①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期 限内债权人可选择任何时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②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系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③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自变更后的主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2、山东精细与江苏金租的担保合同 (1)债权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①主合同项下租金、名义货价等全部应付款项。②主合同项下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③债权人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与其他费用等)。 保证人对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被认定为其他法律关系而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仍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①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期限内债权人可选择任何时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②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系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③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自变更后的主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仅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5,300 万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5,946.86 万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总余额 27,472.74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 11.09%。全资子公司东营安诺其纺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