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含)至人民币4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 4、回购数量: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2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5万股至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4%至1.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回购用途: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7、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8、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能存在因上述用途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股而被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长期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资本市场变化等方面,公司拟以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回购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含)-人民币4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2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4%;按照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2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2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4%。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23,145,621 2.37 29,395,621 3.0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54,025,099 97.63 947,775,099 96.99 总股本 977,170,720 100.00 977,170,720 100.00 2、按照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2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28%。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23,145,621 2.37 35,645,621 3.6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54,025,099 97.63 941,525,099 96.35 总股本 977,170,720 100.00 977,170,72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 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37.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91.18亿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4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分别为2.91%、4.39%,占比较小。同时,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01亿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支付压力较小。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