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立创”或“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552 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对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专项核查如下: 一、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3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1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与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 5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3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1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等与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6 年 5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6 年第 22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 年 6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嘉立创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06 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6 年 6 月 16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一)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5,556.00 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5,556.00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1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 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 3 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认购数量合计为 555.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且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42,000.00 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42,000.00 万元。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具体比例和金额将于 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依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不会影响嘉立创股票上市后必要流动性。 (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决定,包括以下二类: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嘉立创 1 号资管计划”)、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 2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嘉立创 2 号资管计划”)、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 3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以下简称“嘉立创 3 号资管计划”)(嘉立创 1 号资管计划、嘉立创 2 号资 管计划和嘉立创 3 号资管计划以下合称“嘉立创资管计划”);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建滔(佛冈)积层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冈建滔积层板”)、宁德时 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发新兴拾壹号”)、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弘盛”)、思格新能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格新能”)、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科技”)和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产投”)。 (三)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规模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 3 个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的初始认购数量合计为 555.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且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42,000.00 万元; 2、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42,000.00 万元。 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确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以及实际需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及认购金额如下: 限售期 拟认购金额 序号 名称 机构类型 (月) 上限(万 元) 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 1 号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1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12 28,720.00 划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 2 号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2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12 6,352.00 划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国泰海通君享嘉立创 3 号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3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 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12 6,928.00 划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建滔(佛冈)积层板有限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 4 公司 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12 12,000.00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 5 有限公司 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12 6,000.00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 6 资拾壹号合伙企业(有限 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12 5,000.00 合伙)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深圳市前海弘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