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6-044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3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 力图”)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00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64 元,共计募集资金 31,968.00 万元,扣除承销和 保荐费用 2,544.9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423.0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 券股份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 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1,411.9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11.11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17〕423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承接。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中信银行栖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原用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全部 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将该专户用于“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 分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 中信银行栖霞支行 存续 份有限公司 8110501013200603912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93010078801388603912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天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元路支行 932001010040170004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 施完毕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1,375.9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 (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为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将按照规定将节余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天元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