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证券日报网讯 5月13日,长春燃气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七名,独立董事四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任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