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6,000.00 万元 8,500.00 万元 是 否 虹湾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 万元 0 是 否 虹湾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 万元 0 是 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58,0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42.43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华富 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富立”)向华润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全资子公司虹湾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湾家居”)向华润银行 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3.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虹湾家居向广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 民币 1,5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或子公 司之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5.77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9.67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子 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6.10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额度为公司预计提 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实际发生的授信担保金额为准。担保 预计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类型及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 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法人 东莞市华富立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 91441900094938939F 有限公司 100%持股 法人 虹湾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 91441900MA52U0LR60 有限公司 100%持股 被担保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人名称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东莞市 华富立 装饰建 59,638.68 15,767.13 43,871.55 9,458.43 742.68 60,531.01 17,402.15 43,128.86 46,714.22 3,264.65 材有限 公司 虹湾家 居科技 有限公 18,504.98 13,553.54 4,951.44 18,071.23 1,083.72 20,692.69 16,824.97 3,867.72 45,711.98 1,587.64 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东莞华富立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 债务人 担保金额 债权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华富立 6,000 万元 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下称:实现债权的相关 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 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 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 (二)公司为虹湾家居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 债务人 担保金额 债权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虹湾家居 4,000 万元 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下称:实现债权的相关 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 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 (三)公司为虹湾家居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 债务人 担保金额 债权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