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金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濮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3,500.00 万元 2,245 万元 是 否 称“清源水务”) 乐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1,500.00 万元 17,043.73 万元 是 否 “乐山海天”)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 0 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 310,626.96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106.40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近期,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清源水务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3500 万元提供担保。 公司为乐山海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融资 21500 万元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均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2026 年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收购的子公司)拟在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6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231,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对外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申 请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海天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2026 年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14)、2026 年 1 月 13 日对外披露的《海天股份: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 濮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 914109280508958424 法人 乐山海天水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 100% 91511100565671717A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濮阳县清源水务有 10,771.29 10,287.45 483.84 481.61 92.76 10,623.81 10,232.72 391.08 1,807.98 414.82 限公司 乐山海天水务有限 39,442.57 28,255.24 11,187.33 2,158.51 222.48 38,709.42 27,744.57 10,964.85 6,891.07 -293.20 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清源水务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3,50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情况下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上述债务,对于债务人而言即为待清偿的“主债务”,对债权人而言即为待实现的“主债权”),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直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叁年 (二)为乐山海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融资提供担保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 3、保证金额:21,50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债权确认期间:2026 年 7 月 22 日至 2029 年 7 月 22 日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助于子公司稳健运营,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债务偿还困难的问题。此外,公司能够对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确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10,626.96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6.40%。 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