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7 月 27 日 2、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17 人,激励数量为168,77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0%; 3、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7 月 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 6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6 月 29 日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0 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25 人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0.89 元/股 (五)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七)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姓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次拟授予限 占本计划首次 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总数的 授予日股本总 比例(%) 额的比例(%) 查伟强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秦和庆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张琦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夏丽君 副总经理、财务 20000 3.3333% 0.0167% 总监 王红力 副总经理、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会秘书 张金浩 董事 20000 3.3333% 0.0167%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19 人) 380000 63.3333% 0.3167% 小 计 500000 83.3333% 0.4167% 预留部分 100000 16.6667% 0.0833% 合 计 600000 100.0000% 0.5000%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的任一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公告日的股本总额的 1%。 3、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八)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3%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3%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4%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九)本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 至 2025 年的 3 个会 计年度,以 2022 年为基准年度,每年度考核具体目标如下: 归属期 公司层面考核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营业 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年营 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2 年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年营 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若无特殊说明,以上营业收入指标指经审计后的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数。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考核内容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上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关,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归属额度: 个人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与批准情况 1、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 23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2)。 3、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 20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