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 是否在前期预 本次担保是 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750 万元 2,800 万元 是 否 “通达盛”)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97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26,088.77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78.41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庐阳支行”)出具《保证合同》,为通达 盛在中行庐阳支行发生的借款提供 2,75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业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等融资业务担保及日常经营履约类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通达盛提供债务担保额度不超过 2.3 亿元。具体 内容请分别参阅 2026 年 4 月 28 日和 2026 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间接持有通达盛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李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1MACYCTAB8B 成立时间 2023-9-27 注册地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濉溪路 310 号祥源广场 A 座 17 楼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 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 经营范围 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建筑材 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 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气设 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 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门窗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金属工 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 件批发;消防器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 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659.01 52,506.3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 18,452.80 47,414.88 资产净额 5,206.21 5,091.46 营业收入 4,602.10 57,089.48 净利润 114.75 1,026.4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保证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被担保债权额度: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本金余额为 2,750 万元。 2、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6,088.77 万元(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8.41%。上述担保主要系公司因 PPP 项目投资或短期借款分别为宿松县振兴基础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市祥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界首市齐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交建城市服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道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河祥源星河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安徽交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建筑”)存在逾期对外担保,逾期总额为 970 万元。该担保系交建建筑为下属公司五河祥源星河建设有限公司 97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 日为 2026 年 5 月 16 日,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 15 个交易日内未能履行还款义 务。交建建筑与相关方正在积极沟通,努力妥善处理上述逾期事项。公司将关注和重视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