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转债代码:113698 转债简称:凯众转债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工商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5,4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回购公告金额上限的 90%、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的贷款。承诺有效期截止到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融资合同之日起失效。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日,暂无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4、若本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用于拟定用途,可能存在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全部注销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2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含)~6,000万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15.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00万股~4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75%~1.5%(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8661223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时间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按回购价格上限 15.00 元/ 股测算,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3,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0.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6,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400.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前述持股比例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 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的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该等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 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 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 息事宜,则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做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 工商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5,4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回购公告金额上限的 90%、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的贷款。承 诺有效期截止到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融资合同之日起失效。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 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比例(%)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88,080 0.15 388,080 0.15 388,080 0.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6,149,918 99.85 266,149,918 99.85 266,149,918 99.85 其中: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2,000,000 0.75 4,000,000 1.50 股份总数 266,537,998 100.00 266,537,998 100.00 266,537,998 100.00 注:以上数据按 2026 年 6 月 30 日股本结构及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5.00 元/股(含)进行测 算,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